• 2021年3月18日 星期四

龙潭街道困难群体应急救助

  • 项目类型:助老
  • 项目责任单位:龙潭街道办事处民政科
  • 所在区:东城区

救助对象

龙潭街道困难群体

救助额度

困难救助金标准原则上为一次申请200元至1500元,极特殊困难,一次不超过2000元。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当年未享受过区组织部、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协会、区工会等部门专项慰问及救助的困难群体,可以申请困难救助金: (一)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生活困难补助,但因重大疾病、家庭变故等原因,造成临时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或个人。 (二)属于城市低保边缘对象,临时家庭生活出现异常、变故,难以安排短期生活的家庭或个人。 (三)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四)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强制戒毒、信访未结等,处于低保保障等社会救助申办衔接期间,没有亲朋照顾,无生活来源,年老多病,生活难以安排的人员。 (五)其它经街道民政等部门认定、领导批准的其他困难人员。"

申请途径及程序

"一、申请临时困难救助金,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含集体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二、社区居委会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承担受理应急救助金的申请、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基础工作。 (一)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登记、核实,采取适当形式,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征求群众意见; (二)在公示结束的三个工作日内填写《龙潭街道困难群体应急救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提出具体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民政科。 三、民政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填写告知书并告知;符合救助条件的,在《龙潭街道困难群体应急救助金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救助意见,提出救助金额,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签署意见的申报表,呈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需要街道其他科室配合的,相关科室在申请表签署说明。 四、一次申请困难救助金数额在500元以内,由主管主任签批决定;超过500元,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由办事处主任批准决定;特殊情况,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申请批复后,民政科专职人员持《龙潭街道困难群体应急救助金申请表》和支出凭证到财务科领取救助金,交给申请人,并由申请人在专用困难救助金登记簿上签字。"

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请及相关情况说明; (二)居民户口簿; (三)身份证; (四)收入证明或生活困难的相关说明; (五)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