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3月18日 星期四

“镇街及时雨”慈善临时救助项目

  • 项目类型:救灾
  • 项目责任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慈善协会
  • 所在区:昌平区

救助对象

北京市昌平区户籍因大病大灾导致家庭困难的家庭

救助额度

救助额度结合实际情况确定。2014 年至今,共救助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 症等重症特困病人100 余人,发放救助款83 万余元。

申请条件

本区户籍范围内,因遭遇大病大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个人

申请途径及程序

1.因遭遇大病大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个人将救助申请及所需的材料上交给户口所在地 村(居)委会; 2.村(居)委会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该家庭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召开两委会进 行讨论。将经过两委讨论通过的材料上交到镇(街)慈善工作站; 3.镇(街)慈善工作站对村(居)委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联合村(居)委会进行入户 核查,并在村(居)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镇(街)慈善工作站将情况向镇长(主任)办 公会汇报,经讨论通过后,上报区慈善协会; 4.区慈善协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入户核查,形成核查报告,上报区慈善协会会长办公会。 会长办公会对救助申请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实施救助。 注:各个环节若出现材料不齐或情况不符的情况,应及时反馈。

申请材料

"一.由申请人提供: 1.个人申请1份(详细介绍申请人的困难情况)。 2.相关证明文件1份(诊疗费原件或医药费报销分割单原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等可以证明其困难情况属实的文件(含二级医院)。)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4.提供本人及直系亲属收入证明,需加盖所服务单位公章。(若在村里务农,需由村委会出具收入证明材料;如该村有产权制度改革、股权分红等,需出具股权证收益复印件。) 5.申请人是残疾人、低保户需要提交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二.由村(居)委会提供: 1.村(居)委会证明1份(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对其进行核实,说明申请人困难情况。) 证明材料需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说明: (1)由于何种原因导致的家庭困难; (2)该家庭成员从业状况; (3)该家庭共计享受本村产权制度改革及村级福利分配收入; (4)该家庭享受的其他补贴收入。 2.公示照片(公示至少为7天)。 3.如申请人所在家庭遭遇火灾,应提供现场照片和损失评估报告。 三.由镇(街)提供: 1.北京市昌平区慈善协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表(正反面)一式一份。(其中申请救助理由需要由申请人签字) 2.证明1份(收到申请人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后,对其进行核实,说明申请人困难情况)。 3.镇(街)镇长(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镇长、主任签字,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报昌平区慈善协会,若材料不全视同不符合救助条件,予以退回。"